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苏财行〔2014〕16号 省各部、委、办、厅、局,省各直属单位: 为贯彻落实中央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以及《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》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,参照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 请各市、县(市)财政局参照本办法,结合实际情况,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,并报省财政厅备案。 附件: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
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.doc |